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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行政案例汇总

返回列表 发布日期:2024-03-04【

1.指导性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2012-18-3-001-001 / 行政 / 行政处罚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11.04.29 / (2009)金行初字第0027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

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2.指导性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012-18-3-001-002 / 行政 / 行政处罚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6.09.28 / (2006)成行终字第228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3.指导性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2013-18-3-005-001 / 行政 / 行政征收或者征用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0.04.20 / (2010)呼行终字第16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适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关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4.指导性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2013-18-3-005-002 / 行政 / 行政强制执行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2.09.10 / (2012)皖行终字第14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该批复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5.指导性案例26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2014-18-3-013-001 / 行政 / 政府信息公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1.08.24 / (2011)越法行初字第252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公众网络系统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如该网络系统未作例外说明,则系统确认申请提交成功的日期应当视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的内部处理流程,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延期处理的理由,逾期作出答复的,应当确认为违法。

6.指导性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2014-18-3-007-001 / 行政 / 行政确认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1999.04.26 / (1999)一中行终字第73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1.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因违反校规、校纪而拒绝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受教育者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高等学校依据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校规、校纪,对受教育者作出退学处理等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高等学校对因违反校规、校纪的受教育者作出影响其基本权利的决定时,应当允许其申辩并在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否则视为违反法定程序。

7.指导性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2014-18-3-007-002 / 行政 / 行政确认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9.05.31 / (2009)武行终字第61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1.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有权对学位申请人提出的学位授予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其学位。申请人对高等学校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高等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学术自治范围内制定的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以及据此标准作出的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指导性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

2014-18-3-007-003 / 行政 / 行政确认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05.07.11 / (2005)津高行终字第0034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有多个工作场所的,还包括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3.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9.指导性案例41号: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014-18-3-005-001 / 行政 / 行政征收或者征用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03.08.29 / (2003)柯行初字第8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应当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

10.指导性案例59号: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2016-18-3-007-001 / 行政 / 行政许可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1.17 / (2012)济行终字第223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含有消防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评定,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1.指导性案例60号: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2016-18-3-001-001 / 行政 / 行政处罚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5.09 / (2013)盐行终字第0032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1.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未标示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所谓“强调”,是指通过名称、色差、字体、字号、图形、排列顺序、文字说明、同一内容反复出现或多个内容都指向同一事物等形式进行着重标识。所谓“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是指不同于一般配料的特殊配料,对人体有较高的营养作用,其市场价格、营养成分往往高于其他配料。

12.指导性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2016-18-3-007-001 / 行政 / 行政确认 /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9.25 / (2013)乐中行初字第36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对其权利义务产生明显的实际影响,且无法通过提起针对相关的实体性行政行为的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3.指导性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2016-18-3-018-001 / 行政 / 行政协议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8.15 / (2014)萍行终字第10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解释,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为审查行政协议的依据。

14.指导性案例77号: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2016-18-3-015-001 / 行政 / 行政处理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2012.11.01 / (2012)吉行初字第13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1.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15.指导性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2017-18-3-004-001 / 行政 / 行政许可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7.05.03 / (2016)最高法行再81号 / 再审

裁判要点

1.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

2.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没有告知期限,事后以期限届满为由终止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但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

16.指导性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2017-18-3-006-001 / 行政 / 行政登记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2015.04.25 / (2010)历行初字第4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17.指导性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2017-18-3-001-001 / 行政 / 行政处罚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9.10 / (2015)浙嘉行终字第52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行或者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8.指导性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2017-18-3-020-001 / 行政 / 行政赔偿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5.11.24 / (2015)皖行赔终字第00011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19.指导性案例94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2018-18-3-007-001 / 行政 / 行政确认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13.09.23 / (2013)涪法行初字第00077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20.指导性案例101号: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2018-18-3-013-001 / 行政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9.18 / (2015)渝四中法行终字第00050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

21.指导性案例136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公益诉讼案

2019-18-3-022-001 / 行政 / 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7.15 / (2016)吉06行初4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人民检察院就同一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采取分别立案、一并审理、分别判决的方式处理。

22.指导性案例137号: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18-3-022-002 / 行政 / 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 剑川县人民法院 / 2017.06.19 / (2017)云2931行初1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监管措施,以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

23.指导性案例138号: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2019-18-3-001-001 / 行政 / 行政处罚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0.21 / (2014)成行监字第131号 / 再审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污染者以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达标、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为由,主张不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4.指导性案例139号:上海鑫晶山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2019-18-3-001-002 / 行政 / 行政处罚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3.27 / (2017)沪0116行初3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臭气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适用处罚较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张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5.指导性案例177号:海南临高盈海船务有限公司诉三沙市渔政支队行政处罚案

2021-18-3-001-001 / 行政 / 行政处罚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4.10 / (2019)琼行终125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我国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对于列入该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珊瑚、砗磲的所有种,无论活体、死体,还是相关制品,均应依法给予保护。行为人非法运输该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珊瑚、砗磲,行政机关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6.指导性案例178号: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案

2021-18-3-001-002 / 行政 / 行政处罚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6.26 / (2018)桂行终1163号 / 二审

裁判要点

1.行为人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岸线向海一侧以平整场地及围堰护岸等方式,实施筑堤围割海域,将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可以认定为构成非法围海、填海。

2.同一海域内,行为人在无共同违法意思联络的情形下,先后各自以其独立的行为进行围海、填海,并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不属于共同违法的情形。行政机关认定各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对各行为人进行相互独立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同一海域内先后存在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非法围海、填海行为,行为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在后的违法行为不因在先的违法行为适用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27.指导性案例191号:刘彩丽诉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2022-18-3-016-001 / 行政 / 行政复议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4.27 / (2021)最高法行再1号 / 再审

裁判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自然人实际施工,该自然人因工伤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8.指导性案例211号: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诉铜仁市万山区林业局不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2-18-3-022-001 / 行政 / 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 (2017)黔0321行初97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1.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应受行政处罚,又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不应因案件移送而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对刑事判决未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机关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违法行为人在刑事判决中未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责令其依法履行修复义务,若违法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应组织代为履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未履行法定生态修复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其依法履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特殊功能区生态环境被破坏,原则上应当原地修复。修复义务人或者代履行人主张异地修复,但不能证明原地修复已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9.指导性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

2023-18-3-021-001 / 行政 / 不履行XX职责 /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19.11.15 / (2019)苏8601行初1207号 / 一审

裁判要点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污染者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履行组织代为处置的法定职责,处置费用依法由污染者承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危险废物的来源或产生单位不在其辖区范围内为由进行不履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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